1990年,我在旺苍县政府工作时,妹妹卢百玲在旺苍县一个中学当代课老师。妹妹为了深造,决定到四川师范大学读书,但是没有钱交学费,于是向学校提出借2000元学费。学校领导说:如果你哥能够找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学校修厕所的经费,就送给你2000元。我了解情况后,发现该校确实需要修建厕所,也完全符合有关政策,便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了这一问题。学校十分感激,准备给妹妹奖励2000元,支持她读书。我知道后,坚决反对,要求妹妹只能借款,不能白要。由于担心妹妹执行走样,我特地与妹妹一起去学校,看着妹妹打了借条。后来,我用了3年时间帮妹妹还了1500元,妹妹自己工作后还了500元。
后来,我调到广元市委工作。没想到,此事却被好事者举报,说我受贿。有关方面去那个学校了解真相后,得出结论:卢俊卿是查出来的清官。
在党政机关工作了整整10年,现在想来也没有太多值得自豪的事情,但这件小事却值得我终生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