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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第五章 第五节

社会有公平

  古人讲,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公平一直都是人类社会不变的追求。社会公平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制度的巨大进步,同时,社会公平也有利于促进和谐,维持社会的稳定团结。对于城市来说,也只有真正实现公平正义,每一位城市居民才能生活在“阳光”之下,才能有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才能有当家做主的自豪感,才能有自我实现的精神满足感。社会普公平,是实现幸福城市第三层次即精神幸福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标准。

  对于广大城市居民而言,城市是否实现了社会公平,主要有三个标准:权利是否平等、机会是否均等、分配是否合理。

1.权利平等

  权利平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有一句最为经典性的表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权利平等,意味着所有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且政府机关要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公民,在保护或惩罚上一视同仁,不可因人而异。另外,权利平等还意味着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判断城市权利平等的标准有三个:官员与平民平等、执法者与守法者平等、所有居民一概平等。

  对于官员与平民平等,以公共资源的使用为例。公共资源,本意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而城市里的公共资源,是指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的资源,包括教育、医疗、公园、博物馆等一系列为居民生活和发展提供支持的服务场所。

  既然称为公共资源,那么就理当是公共的。公共,就意味着每个居民都有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也一定是平等的。

  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情况好像不是这样。比如一些博物馆等公共场馆只对少数人开放,只对领导或外宾开放;平时不对普通民众开放,或者即便开放,也不能和领导视察的时间重合,领导来视察则要清场,不再接待别人。还有城市里一些公园里的豪华高档会所成为少数权贵控制的神秘所在,普通市民无法涉足。这种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了这个本来属于“公共资源”的地方,其实没有被真正当做公共资源来对待和管理。公共资源是属于公众的,没有人有权利使之只为部分人服务。要实现权利平等,就得先将公共资源还给公众,实现官员与平民的权利平等。目前中央出台和落实八项规定,其中包括清理会所里的腐败,真是大快人心。

  权利平等的第二点是执法者与守法者的平等。这种平等主要体现在司法公正上面。

  司法公正,是指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如果司法不公正,执法者与守法者之间不平等,执法者可以肆意妄为,那整座城市将再无权利平等可言。该如何衡量城市里的司法系统是否做到了权利平等?可以看其“阳光化”的程度。公正平等的司法不怕群众监督。司法公正的城市,应该是将司法公开机制建设完善的城市,让法院各关键节点的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程序透明,才能司法公正。

  公开审理案件是推进司法公正的有效办法。城市居民随时可以观看庭审、案件文书,所有信息都可以查到。在司法公正的城市,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人士。城市只有做到了司法公正,才能保证其他方面的权利平等。因为,只要司法是公正的,那么其他所有的不公正、不平等都终究可以被扭转过来。

  最后,关于权利平等,我们要说说全体居民的平等。全体居民一概平等,这种平等包括的范围很大,比如户籍平等和教育平等。

  户籍平等,意味着城市里的各类政策不歧视外地户籍的居民,使得外地户籍与本地户籍的居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在一些大中城市里,如果没有当地户口,子女甚至无法上学,买房买车也受到限制。虽然大城市人口众多,压力较大,但这些限制外地户籍人员的政策无疑导致了“权利不等”,许多人埋怨政府的不公,这无疑给社会和谐埋下了隐患。因此,城市是否是权利平等的城市,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这座城市是不是平等地对待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人口。一个贯彻平等原则的城市,应当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居民。平等权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城市居民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这也是城市幸福的前提。最近,国家取消了农村户口,这是国家缩小城乡差别的一大举措,是幸福城市建设浪潮迈出的一大步。

  教育平等问题实际是指是受教育权利上的平等。教育涉及所有人,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缩小不同群体发展差距,消除家庭贫困的代际传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先要保障教育平等。可是,当前的城市教育却存在很多不平等现象,如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学校分为三六九等,按等配置资源。我国教育的一大特色就是学校分等,无论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全部都有“重点”与“普通”之分。“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重点大学”,学生这一路读下来,自己都觉得比那些“普通”学校的学生高出一头。可是,这些等级差异又带来了什么呢?当一些高校拿着国家高额的教育经费为国外培养一批批的“优秀”学子时,更多的高校却没有经费引进师资、修建校舍、改善环境。教育平等是最大的平等,如果这些不平等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城市的权利平等就难以彰显。

  实现权利平等,其实就是一个消灭“特权”的过程。这种“特权”不只是某些领导的特权,还包括了种种因素带来的等级分化。教育的分等其实就是在纵容这种“特权”的存在。因为教育分等,孩子年纪从小就被灌输了等级观念:上学要上重点的,考试要考前多少名,这样就能出人头地、压人一头。孩子是国家和城市的未来,如果他们从小就这样戴着有色眼镜判断自己和别人的等级差异,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将来能为实现社会公平做出贡献?

  当务之急,是尽可能早一些改变这些造成不平等的潜在因素。比如去掉“重点”,让学校再无等级之分。纵使不能一下子改变大学的这种分类,也得扭转小学、初中、高中的这种现状,或许还有一批幼儿园也需要。

  如何去掉“重点”呢?可以从制度上着手。比如,在财政拨款的问题上,对所有同类的学校一视同仁,不再把更多的钱分配给“重点”学校。财政拨款的平等,会带来各学校基础设施、教育设备建设水平的平等,这样就从“硬件”上消灭了不合理的差异。“硬件”的问题解决了,就得考虑“软件”的问题。“软件”就是指教师。按当前的情况,优秀的教师大多数都集中在“重点”学校里面,这也是造成“普通”学校教学质量偏低的最重要的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应该实行“教师轮岗制”,即让教师轮换学校工作,在这个学校呆了一年,就得到下一个学校待一年,不再固定在一个学校任教,这样能保证各学校的学生所接触到的师资水平相对一致。“硬件”和“软件”的问题都解决了,所有的学校都没有了根本的差别,孩子之间也不再分为三六九等,这才是真正的平等。

  权利平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前提,在权利平等的城市里生活,居民的心里也会充满安全感,觉得很踏实,由此,才可能感到幸福。

2.机会均等

  

  人要生存、发展,需要自身的努力,需要运气,但是,前提是得有机会。

有句话说得好,“机会只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这句话说得很对,一个不想努力,整体等着天上掉馅饼的人,就算机会摆在眼前,也未必能抓得住。

 

  那么,当一个机会来临的时候,一个很努力上进的人和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人,哪个人会得到这个机会呢?你会说,当然是那个很努力上进的人了。我说,那可不一定。为什么?因为这个“机会”可能就是为这个无所事事的人“量身定做”的。那个很努力的人虽然努力得拼命了,但是由于“机会不等”,也只能望洋兴叹了。这个努力的人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他觉得很不幸福,觉得这个生活的城市太差劲了。

  城市要成为幸福的城市,就一定得做到公平,一定得给每个人均等的机会,让每个人的努力不白费,这样人们工作起来才会有干劲儿,才能让生活蒸蒸日上。

  城市里,机会均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就业机会均等、发展机会均等、教育机会均等。

  当前,在就业过程中,学历歧视、性别歧视、疾患歧视在大部分城市依然存在,这些花样百出的就业门槛令求职者忧心不已。就业是普通人的生存之本,如果没有就业,没有工作,人们将失去经济来源,幸福生活根本就无从谈起。就业乃民生之本,创造并维护就业市场的均等机会是对每一位求职者的最大支持与最好保护,幸福城市应当为城市的每一位居民创造机会均等的就业环境。

  在促进就业机会均等方面,美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经过100多年的努力,美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备的保障公平就业机会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对维护美国社会公正和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作用显著。美国设有专门保障就业机会均等的机构——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简称EEOC,成立于1965年,总部在华盛顿特区。 EEOC 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执法机构,执行联邦政府的与保障平等就业机会相关的法律,并负责监督和协调所有联邦政府的平等就业机会的规定、措施和政策。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对受到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残疾等歧视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那些对雇主和工会的歧视控诉。EEOC每年都会受理大量投诉,并严格执行就业公平法律,极大程度地推动了美国就业机会均等化的进程。

  美国这些举措其实都可以给我们以启发,为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所借鉴学习。城市要建设机会均等的大环境,首先应该建立健全保障公平就业机会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就业领域的规范,在全社会树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观。同时,设立权威性的常设机构,负责规范城市的就业工作,维护就业机会的公平,接受相关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机会均等的第二个标准是发展机会均等。

  发展机会均等,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均等的升职或进入“门槛”的机会,完全按照能力选拔,不会因为性别、背景、年龄而有所偏向。

  许多企业都倾向于提拔男性员工,而女性员工在工作若干年后,就很难再得到升职的机会。如果说企业这么做是为了效率的话,那么对于政府机关单位,恐怕就不是了。许多机关单位习惯于“论资排辈”,干部的平均年龄明显偏大,年轻的工作人员即使精力充沛,能力较高,但由于工作年限短,“人脉”没有铺开,所以迟迟得不到晋升。

  重视机会均等,就一定要保证每个人发展机会的均等。在机会均等的城市里,公务员招考必定是公开透明的,没有猫腻和量身定做,没有熟人拉关系、钻空子;企业发展的机会也一定是均等的,没有和政府关系好的企业压着自己,没有受某些“奇怪”政策的限制;孩子升学一定是靠自己成绩和努力的,没有人能“找人”挤占别人的名额……

  这样的城市,就是机会均等的城市。

  城市需要所有的居民共同来建设和努力,但首先是要给居民创造均等的机会,机会均等了,才能真正保证效率。但是,创造机会均等的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例如,针对政府机关内部的升职问题,应该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情况的机关升职标准,对各种升职条件做出明确规定,尤其在年龄问题上,一定要规范到位,推进政府干部向年轻化转变。

  机会均等的第三个标准是教育机会均等。

  上节曾经谈到过教育权利平等的问题,现在我们要强调一下教育机会均等的问题。因为对于很多家庭贫困或者身体、智力有缺陷的孩子来说,即使制度保障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也不代表他们就真的能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教育权利的规定只是制度、条文,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结果上面:即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教育机会。

  先看一下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为4.28%,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4%的目标,成为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实现4%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这个目标的完成,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的政策措施被实施,包括:统一征收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教育资金。

  这些努力和数据让我们感到欣慰,毕竟对教育的投入确实增多了。但是,为什么我们仍然能看到关于山区孩子爬悬崖上学的报道?为什么仍然可以到处看到从事着各种低端职业的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为什么这些本应该还在学校接受基础教育的孩子却早早走向社会?如果城市对教育的投入更多一些或者更合理一些,他们得到更公平更好的教育,那么,在将来他们可以对这个城市、这个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要实现教育机会均等,首先得给上述这些孩子们一个接受教育的机会,无论他们智力如何、家境如何、身体健康与否。

  在日本,受教育机会均等被作为是历次教育改革的核心。日本全境不分地区、种族、国籍、性别,必须接受免费中小学教育,学校不会向学生家长收取分文,甚至包括了教材费和设施费等一切杂费。这些措施保证中小学生就学率实现了100%全覆盖。为了保证青少年学生身体的正常发育,日本的学校还会提供廉价营养午餐。为了让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这些家庭的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费午餐。例如,一个4口人的家庭年收入在500万日元以下的,就可以申请免费午餐。

  为了确保智障儿童得到均等的受教育机会,日本的每所小学还设有“向日葵班”,保证他们在起点上与正常孩子一样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进入中学后,这些智障儿童也相应进入各行政区设立的专门学校接受特殊教育。

  充足的财政支持与有效的机制体制保障,使得日本的基础教育实现了所有孩子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如果我们的城市可以加大教育投入,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可以把教育投入真的都投入在教育上,城市的发展一定会很有后劲儿。

就业机会均等、发展机会均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是评价城市机会均等的标准,也是建设社会公平城市的基石。欲要建成幸福城市,机会平等必须贯彻始终。

  

3.分配合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贵族人家里飘出酒肉的香味,穷人们却在街头因冻饿而死。唐代诗人杜甫以此句来形容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过大,平民生活缺少保障的现象。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最为重要和直接的方式。因此,使收入分配合理有序,也是衡量城市幸福与否的重要标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就是让国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只有收入合理分配,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怎样分配才能合理呢?标准有两个:第一,工资性初次分配合理;第二,财政性支出实现二次分配合理。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是效率的体现。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工资性分配合理不合理就看有没有执行和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既要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又要考虑其他生产要素的贡献,以及行业因素和社会均衡,这也是实现效率与公平的需要。如果工资性分配不合理,不但会引发群众的不满,还会影响社会效率。很可能陷入“越分配,就越不公平,越分配,收入差距就越大”的怪圈。

  2011年年底,网上有曝料称,一汽大众将给员工发放相当于27个月工资的年终奖,此消息一出,随即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同时也招来很多人的“羡慕嫉妒恨”。该公司表示,发放27个月的工资作为奖金并不是以全额工资为基础,而是发放27个月的基本工资。不过即便如此,按照一汽大众最普通员工的3000元基本工资来算,也有高达8万元的奖金。企业效益好,拿出一部分利润来和员工分享,这本是好事,员工也高兴。不过,站在一个企业的角度看来无可非议的事情,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上可能就要面临争议。不得不说,一汽大众的“豪奖”戳中了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过大的软肋。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是社会普遍存在的心态,而不均也是社会矛盾的诱因。

  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有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里,城市化率相当高。然而,城市并没有让人们过上想要的幸福生活,相反,随之而来的是暴力事件的增多和生活环境的恶化。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解决好合理分配的问题。有数据显示,20世纪70年代以来,拉美地区最富有的20%的人所拥有的财富是最贫穷的20%的人的20倍,是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地区。2009年,拉美地区很多国家的基尼系数都在0.56以上。进入21世纪后,虽然政府采取了一定措施,但该地区的贫困人口仍然占到该地区城市人口总数的25%。

  拉美地区城市的贫困人口,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农村。当时由于沿袭了殖民地时期的大地产制度,拉美很多国家的土地分配严重不均。为了尽快发展国家经济,国家重工轻农,片面追求工业化目标,农民纷纷进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农民数量的减少并没有给留守的农民带来更多的土地,反而导致了新一轮的土地兼并过程,更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些“无地农民”或成为庄园主、农场主的短期雇佣工人,或流入城市谋生,住进贫民窟,成为城市中最贫穷也最脆弱的群体。同时,由于拉美国家主要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其结果就是虽然造就了一批富豪,但是吸纳就业的能力却比较有限。于是,青年的失业率也越发走高,形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拉美的居民收入差距导致其社会极不稳定,治安情况很差。我们的城市要从中吸取教训,审视自身是否做到了分配合理。

  财政为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惠及民生的公益事业买单,为公民提供社会基本保障,为弱势群体提供特殊帮扶等属于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二次分配更要合理。

  芬兰非常重视建立一个促进社会公平的分配制度,其完善的社会保障网涵盖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社会补助等方面,使个人不因生、老、病、残等原因而影响正常的生活。同时,芬兰公民从一出生就享受政府的各种补贴,人人都有接受终身教育的平等机会,从幼儿园到大学都享受免费教育。芬兰的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筹措一直采取多元渠道,即由政府、雇主、个人和保险市场共同负担,其中政府承担40%以上。

  社会公平的实现不仅需要一定的制度基础、文化传统,更重要的是要建构一个合理的分配体制,尤其是二次分配体制。建立合理的分配体制,与促进经济总量的增长同等重要。